扩散丨我市启动环境空气质量臭氧污染II级应急管控
5月20日,记者从六盘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获悉,根据最新预报显示,未来10天气温抬升,太阳辐射强,臭氧浓度迅速抬升,有轻度污染风险。自5月20日11时起,全市启动环境空气质量臭氧污染II级应急管控。
应急管控要求如下
(一)固定源污染管控
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业企业。开展城区管控区域医药制造、机械制造(有喷塑、喷漆工艺)、轮胎橡胶、塑料加工、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涂料生产(分装)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的执法检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不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摸清重点排放企业底数建立工作台账,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城区管控区域日检查率100%。引导有关企业10时至18时高温时段错峰生产,加大厂区范围洒水保湿。
2.加油站和储油库。加大对城区管控区域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运行情况全覆盖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督促加油员规范使用油气回收装置,不得自行加油。引导加油站夜间卸油、错峰加油,卸油作业在每日20:00以后开展,避开高温时段加油。每日对城区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运行情况抽查抽检,对未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或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法从严处罚。查看企业油气回收设施自行监测报告,如密闭性、液阻、气液比、油气浓度、泄漏浓度超标的要求限时整改到位。加油站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1.0≤气液比≤1.2,油气泄漏检测值≤500ppm、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4.0mg/m3。督导各加油站建立应急减排台账,对错峰加油、油气回收等实物量进行汇总。
3.重点工业企业。按照区域联防联控要求,根据《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督促辖区内所有重点工业企业落实超低排放和限产限停措施。重点督促钢铁(首钢水钢)、水泥(瑞安水泥、豪龙水泥、博宏水泥、水城海螺水泥、六矿瑞安水泥、黔桂三合水泥、昊龙胜境水泥)、垃圾焚烧发电厂(中心城区、六枝、盘州)、焦化(水钢、天能)等重点行业企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200mg/m3以下,有条件的控制在150mg/m3以下。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电厂(发耳电厂、粤黔电力、盘江电投)执行超低排放标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50mg/m3以下。对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及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治。加大厂区道路及空地洒水保湿。
4.汽车维修喷涂作业。城区管控区域对城区喷漆工序汽修厂进行全面检查,要求喷漆作业错峰进行,合理调控作业高峰时段, 避开上午9:00至下午20:00期间作业。喷漆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参照执行苯≤1mg/m3、苯系物≤30mg/m3、 非甲烷总烃≤50mg/m3、颗粒物≤10mg/m3标准。要求运输和储存含挥发性有机原辅料时保持密闭,油漆、溶剂等随取随盖。对未实施密闭作业、错峰作业,无废气处理设施及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责令停业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检查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过滤棉等耗材是否及时更换,确保效果,对设施破损、老旧、无处理效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责令停产治理。
(二)低空面源污染管控
1.餐饮油烟。每日开展城区餐饮经营单位、露天烧烤检查,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依法查处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无组织排放污染等违法行为(油烟有组织排放浓度≤2.0mg/m3)。重点检查川心小区、明湖路、建设路、市场路、冶金路、德坞公园、大润发、双水广场等路段及周边露天烧烤或油烟直排。
2.市政喷涂作业。除应急抢险工程外,重点管控区域大中型装修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停车场地面喷涂等,禁止9时至18时高温时段作业。
(三)移动源污染管控
1.交通保畅和车辆管控。城区管控区域依法查处城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引导城郊柴油货车、农用机械绕城行驶。根据车流量合理设置拥堵路段红绿灯时长,派员增加重点路段警力,加强交通疏导减少主干道车辆拥堵、怠速行驶。
2.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管理。
(四)保湿降温
重点管控区域高温时段(10时至17时)重点保持距站点1公里范围内路面持续湿润。每日9时至18时实施站点周边雾炮喷淋循环作业,至少每小时1次,增加空气湿度,降低气温。
(五)农林废弃物焚烧管控
每天开展巡查和宣传教育,对乡镇(社区)管控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疫木、树叶、垃圾。
来源:六盘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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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制作:六盘水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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